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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北社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分享到:

东山北社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七章四十二条,规定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的朝觐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和依法进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公民申请朝觐应当具备基本条件并报名排队;朝觐费用收取与使用应当遵循据实核算、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朝觐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以及有关国家法律,遵守朝觐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展现良好形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朝觐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制止非法朝觐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该办法,在海勃湾区民宗局及海北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及指导下,近日东山北社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本管理办法。

办法的公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的具体措施,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社会和谐统一的现实举措,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该管理办法的领会学习,在做居民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职责依法管理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下一步,社区将尽可能多的开展有关宗教事务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打好基础,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贡献。